【制度】海洋之心生態標章四大目標介紹
Post Update by 小編 on 2020-10-01 08:45:00

海洋之心生態標章四大目標介紹

聯合國糧農組織於2009年公告之《海洋捕撈漁業之魚和漁產品生態標章準則》,在評估標準設計建議生態標章需在「尋求驗證的漁業及系群」、「漁業行為對生態系的嚴重衝擊」、「管理系統」三項領域明訂必要條件。海漁基金會據此於「海洋之心生態標章」上分別設計「確保魚群永續」、「保護海洋環境」、「落實漁業管理」三個關注面向。

然而,漁業是否永續,不只在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需確保永續,整個產業和人類社會也要能夠支持下去。因此,「海洋之心生態標章」更進一步設計「善盡社會責任」的關注,以更全面整體的視角,以漣漪般的方式,從物種本身、海洋生態系、漁業管理再至整體社會面向,將關注範圍逐漸向外擴大,建構一個漁業的永續發展。

儘管海洋大環境的狀況不佳,工業開發造成的棲地破壞、中國漁船越界濫捕、全球氣候變遷等,都使得漁業資源每況愈下,但是如何建構有效的漁業管理與中小企業對環境與漁工的社會責任,是目前台灣漁業界最重要的課題,因此,第三與第四關注在總評分上占70分,藉此體現「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的台灣人精神。

一、確保魚群永續
從現有最佳的科學文獻判斷受評估物種本身的生殖生長特性,綜合評估物種受到漁業撈捕影響之復育能力,也關注該物種漁獲體長、產卵親魚數量、過去及未來的資源量變化。此外,為減少發生受評估物種因過度撈捕而無法可持續利用的情形,必須訂定物種資源利用的預警措施,當物種狀態超過永續警戒線時,友善船隊需採取減少漁業撈捕強度的立即行動。

二、保護海洋環境
魚群生長仰賴健康的海洋環境與健全的生態系,評估項目要求漁船實施漁具實名制,並關注漁具對海洋棲地的友善程度,減緩漁撈行為對生態群落以及攝取該物種維生的上層掠食者所帶來的衝擊,希望對珍稀保育類物種的混獲程度降到最低。

三、落實漁業管理
政府的法律規範與科學研究是有效漁業管理的基石,本標章對於願意接受政府將產卵或成長關鍵時期列為禁漁期或禁漁區的漁業給予肯定,並要求獲得標章的漁船每航次都必須線上卸魚申報,船長手機須裝載卸魚申報app。本標章鼓勵船隊全面裝設VDR、VMS及AIS等各種船位監控系統,確保漁撈活動的合法性。期待友善船隊積極自主開會、善用漁獲加工創造產值,甚至進而訂定船隊作業總天數的控管、自訂符合科學的休漁期,最終希望達成漁船「個別配額制」的漁獲產出管理目標,以實現永續漁業的願景。

四、善盡社會責任
海洋之心生態標章要求友善船隊符合輸歐盟漁船衛生管理的基本條件,期待船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藉由強化漁船的機械自動化、提供符合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的乾淨漁捕工作環境、遵循勞基法等勞動力聘僱法規的福利待遇等多項詳細指引,打造令消費者安心的海鮮產業,回應社會各業對食品衛生、勞工權利、動物福利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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